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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主管

設置情形

112年5月9日董事會新任命財會部顏佳霓副總經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,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,以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。顏佳霓副總經理擔任公開發行公司會計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,符合「上市/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」之適任條件。

職權範圍

  1.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
  2.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
  3.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
  4.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
  5.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
  6.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

112年度業務執行情形

  1. 負責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相關事宜,並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
  2. 協助董事持續進修,112年度安排:「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」等課程,供董事持續進修
  3. 協助董事執行職務,並提供所需資料
  4.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,若有公司治理相關之法令規章新增/修訂,不定期通知董事

112年度進修情形

112年5月新任之公司治理主管顏佳霓副總經理,後續將依據「上市/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」之規定,於就任一年內完成十八小時進修課程。